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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清账公司调解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海南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,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29.82平方米


时间:2026-04-27 点击:8 次 名称:中山讨债公司顺达 来源:https://zhongshan.wjfzxh.com/

中山清账公司调解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海南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,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29.82平方米。交房后实测面积仅为126.47平方米,双方于2025年12月签订补充协议,约定由被告退还面积差价款8375元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证。协议签订后,被告迟迟未履行约定义务,赵某某多次催促无果,只得向昌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,县人民法院委托经验丰富的“银发”调解员包允贤开展调解工作。包允贤迅速梳理案情,找准争议焦点。他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远程沟通,深入阐释法律规定、明确其违约责任,同时组织双方开展两次面对面调解,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细致协调利益分歧,逐步消解被告的推诿情绪,引导其正视履约义务。最终,被告认识到自身违约问题,同意按协议履行退款及办证义务。2026年4月,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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